本報記者 吳曉璐
12月25日,公安部在京召開專題新聞發布會,通報公安部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簡稱“國家金融監管總局”)聯合部署開展金融領域“黑灰產”違法犯罪集群打擊工作舉措成效情況,并公布了十起典型案例。
今年6月至11月,公安部會同國家金融監管總局部署17個重點省市開展為期6個月的金融領域“黑灰產”違法犯罪集群打擊。
國家金融監管總局稽查局局長邢桂君表示,2026年,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將堅持防風險、強監管、促高質量發展工作主線,多措并舉持續規范市場秩序,著力提升強監管嚴監管質效,一是繼續加大打擊力度。持續加大對非法貸款中介、非法代理維權等重點領域的打擊力度,保持“公安+監管”聯合執法高壓態勢;二是加強跨部門工作協同。強化與市場監管、司法部門等行業主管部門的溝通聯動,發揮跨部門執法乘數效應,著力推動金融領域“黑灰產”綜合治理。三是推動完善制度機制。研究制定有關違法犯罪行為的證據移送標準,進一步提升行刑銜接質效。同時,與相關部門開展聯合調研,對金融犯罪相關制度進行專題研究,提出立法建議,共同推動健全金融法治。
從“分兵作戰”轉向“齊抓共管”
據邢桂君介紹,今年6月金融領域“黑灰產”違法犯罪集群打擊工作開展以來,金融監管稽查部門攜手公安經偵部門,查辦了一批重大案件、懲治了一批不法分子、披露了一批典型案例,有效遏制了金融領域“黑灰產”蔓延態勢,切實維護了消費者合法權益,有力規范了金融市場秩序,以實實在在的打擊成效積極踐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主要成效體現在四個方面:
一是從“分兵作戰”轉向“齊抓共管”,以更加健全的機制推進行刑銜接工作。今年3月,金融監管總局聯合公安部制定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規定,夯實了聯合執法的制度基礎。雙方持續強化工作會商,確保集群打擊各項工作扎實推進。截至11月末,金融監管總局系統向公安機關移交線索4500余筆,涉及金額超210億元;指導督促金融機構報案1700余起,涉及金額超170億元。上海、重慶、浙江、江蘇四家金融監管局和當地公安機關創新“監管+公安”執法協作機制,在線索研判、調查取證、罪名適用等方面加強實質性合作,取得了積極的打擊成效。
二是從“常態排查”轉向“靶向懲治”,以更加精準的線索擴大打擊戰果。通過監管大數據平臺自主建模分析、深挖線索,推動集群打擊工作專業化、數字化、智能化。靶向定位金融領域“黑灰產”違法犯罪疑點線索并移交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大幅提升效率。監管部門在“零報案”“零投訴”情形下,穿透資金鏈、人員鏈、信息鏈,發現并移送多起涉案金額億元以上的非法中介重大案件線索,推動線索落地成案。此外,針對各界較為關注的不法貸款中介包裝經營貸、車險詐騙犯罪兩類問題,組織開展專項稽查,發揮強大震懾。
三是從“被動應對”轉向“主動作為”,以更加一致的目標維護金融市場秩序。督促金融機構加強對合作機構的管理,通過發布公開聲明等方式引導公眾正確認知,金融監管總局系統累計發布各類風險提示、公開聲明或聯合倡議書超1100份。指導各地主動對接網信、司法、市場監管等行業主管部門,協同處置非法引流廣告、律所違規、中介虛假宣傳等行為,從源頭斬斷非法中介獲客渠道,凈化金融生態。針對金融領域“黑灰產”入罪難、定罪難問題,組織開展六場座談,邀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相關司局負責同志及律師、高校學者參加,推動類案打擊。金融監管總局系統累計與各級公安、檢察等機關會商1900余次,開展專題調研400余次,持續深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協作,為嚴厲懲治非法中介提供堅強的法律保障。
四是從“末端處置”轉向“溯源治理”,以更加扎實的舉措夯實穩健發展根基。金融監管總局、公安部聯合發布“黑灰產”典型案例,獲得廣泛關注。金融監管總局系統累計開展線上線下專題宣教活動1700余次,通過媒體發布相關報道或專訪300余次,加強正面引導。及時固化有益經驗,優化調整監管政策,激勵金融機構自查自糾,指導督促金融機構完善內部風險防控制度,推動建立或優化跨部門協作機制,進一步夯實穩健經營根基,著力推動金融行業高質量發展。
金融機構要傳承和發展“三鐵”內控管理準則
對于金融機構應該如何防范金融領域“黑灰產”,邢桂君表示,當前,金融領域“黑灰產”已演化為借助高科技手段批量化、智能化、產業化造假,傳統風控模式難以有效識別和應對。治理金融領域“黑灰產”既需要司法機關、各行業主管部門持續加強執法司法協作、綜合施策,更需要金融機構堅定扛牢全面風險管理特別是內控合規管理的主體責任,筑牢風險屏障。
借此機會,邢桂君提醒各金融機構要牢固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傳承和發展鐵賬本、鐵算盤、鐵規章“三鐵”內控管理準則,持續健全完善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努力使風險管理走在市場曲線前面。
一是強化源頭防控。金融機構要規范合作機構管理,加強第三方合作機構資質審核和日常監督管理;優化投訴分類處置與差異化考核政策,暢通客戶合理訴求的投訴與調解渠道。
二是加強科技賦能。金融機構要加大科技投入,充分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提升“黑灰產”風險識別能力,構建智能化風險防控體系。
三是轉變經營理念。監管部門將持續規范行業經營秩序,金融機構要樹牢正確的經營觀、業績觀、風險觀,找準市場定位,優化考核導向,提升自主獲客能力,規范員工展業行為,核心服務功能不得外包,斬斷“黑灰產”獲利渠道。
(編輯 張明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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