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問題三:為何這些職能劃歸央行?
實際上,銀監會和保監會合并并未大超市場預期,但對于改革方案中提出的“將銀監會和保監會擬定銀行業、保險業重要性法律法規草案和審慎監管基本制度的職責,均劃入中國人民銀行”這一說法,頗為疑惑。
之所以要將制定法律法規、監管制度等劃歸央行,或許是出于分離監管與發展的職能,這也是第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上提出的要求。我國近年來暴露的一些金融亂象和微觀局部金融風險,身兼發展與監管兩職的監管部門目標沖突是重要原因。
徐忠就認為,分離監管規制與執行、由人民銀行負責金融業重大監管政策的制定,主要有兩個考慮:
一是有利于確保發展與監管職能的切實分離。監管規則外生降低了監管執行部門的自由裁量權,增強監管政策的透明度,從而保證監管者專注于監管,防止目標偏離。
二是有利于防范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在金融業綜合經營趨勢明顯的背景下,金融風險跨部門、跨領域、跨行業傳染并放大的特點明顯,系統性金融風險防范超出了單個領域監管部門的能力范圍,以近年來快速發展的萬能險為例,其資金鏈條可能橫跨銀、證、保多個行業,從單個監管部門的角度看,都監管合規、風險可控,但從全局看其風險隱患可能已威脅金融系統穩定。
不過,重大監管法規編制的職責劃歸央行,對銀監會和保監會自身來講,會涉及到原有部門設置的調整,而調整的幅度有多大目前仍不得而知。以銀監會為例,2015年其在統計部的基礎上,設立了審慎規制局,負責擬定各類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審慎經營規則,統籌非現場監管工作等;法規部負責起草、擬訂監管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等。而普惠金融部、大型銀行部、股份制銀行部、城商行部、農村金融部、信托部、創新部等業務或機構監管部門也會參與或單獨擬訂相關文件。
此外,將監管政策法規的制定劃給央行,是否真的利于監管者專注監管、提升監管效率,這一點也有聲音存疑。
華東地區一央行分行人士對記者表示,制定監管法規是要建立在對行業發展和監管充分了解的基礎上,從這個角度看并不能脫離監管本身來制定政策,否則可能會出現南轅北轍的情況。“但對于重要的監管法規的制定,在央行的主導下,多部門聯手研究制定是有必要的,這樣來看,銀監會和保監會原有的政策研究和制定部門的功能和人事,可能并不會出現大調整”。
21:16 | 首只百億元級跨境策略ETF誕生 |
21:14 | 技術攻堅與商業轉化共振 科創板生... |
21:11 | 奈雪的茶計劃在十周年啟動品牌全面... |
21:01 | 中信銀行牽頭承銷全國首批科技創新... |
21:00 | 多重風險因素疊加 *ST東通存在強... |
20:53 | 圣湘生物:第二屆監事會2025年第四... |
20:53 | 水晶光電:2024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
20:53 | 四方股份:2024年年度股東會決議公... |
20:53 | 四方股份:第八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 |
20:53 | 錫裝股份:2024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
20:53 | 新天地: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會決... |
20:53 | 新興鑄管:2024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 |
版權所有證券日報網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10120180014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B2-20181903
京公網安備 11010202007567號京ICP備17054264號
證券日報網所載文章、數據僅供參考,使用前務請仔細閱讀法律申明,風險自負。
證券日報社電話:010-83251700網站電話:010-83251800 網站傳真:010-83251801電子郵件:xmtzx@zqrb.net
掃一掃,即可下載
掃一掃,加關注
掃一掃,加關注